手机:15805319793
电话:400-666-5698
首页 > 新闻公告 > 行业动态

劳务派遣岗位不符合“三性”,劳动合同是不是

上得了法庭,出得了现场,一个深谙雇主法律知识且身经百战的法务天团,用诙谐的语言、有趣的“雇事”助您甄别潜在法律风险,寻找有效的应对策略。

这里有酒有雇事,还有为你护航的诗和远方。关注公众号“讲雇事”,乘风破浪~

劳务派遣岗位不符合“三性”,劳动合同是不是无效?

大家对劳务派遣不陌生,但对劳务派遣的“三性”印象可能已经不深了。

“三性”是什么来着?

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六十六条、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》第三条,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、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。

“三性”不是一个术语,但为了省略一万字,我们暂且用它来指代临时性、辅助性和替代性。

什么是临时性?

“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”。

什么是辅助性?

“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”。

什么是替代性?

“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、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,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”。

那么,企业违反了“三性”的规定,会有什么后果?员工和劳务派遣公司签的劳动合同是不是无效?是不是签了等于白签?

解决上述疑问,首先需要了解:啥样的劳动合同,会无效?

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二十六条,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:

以欺诈、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;
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、排除劳动者权利的;
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。

那么,岗位不符合“三性”,属于上述无效情形中的一种吗?

逐条排除一下:

(一)岗位不符合三性≠“欺诈、胁迫”

(二)岗位不符合三性≠“免除责任、排除权利”

(三)岗位不符合三性= or ≠“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”?

显然,通过排除,问题只剩一个了:岗位不符合三性,属于 “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”吗?

属于or不属于,要看如何理解这里的“强制性规定”,强制到什么程度才算强制性规定?“强制性规定”通常理解为两类:

效力性规范

要么,法律明文规定违反本条规定合同无效;要么,法律虽然没有明文规定违反本条合同无效,但合同有效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。

管理性规范

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违反本条合同无效,合同有效损害的仅为合同当事人双方利益。

再来逐一排除:

(一)劳动合同法未明文规定不符合三性岗位的劳动合同无效;

(二)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有效,一般不涉及国家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;

(三)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有效,有可能损害合同当事人利益。

经过上述讨论,我们将“三性”规定暂时归类为“管理性规范”,那么,违反管理性规范,不必然导致劳动合同无效。

此外,关于“三性”的规定,是对用人单位、用工单位的要求,而不是对劳动者的直接限制,那么,根据合同相对性的原则,“三性”的要求,不直接影响劳动者所签订的劳动合同。

综上,劳务派遣岗位不符合“三性”,大概率不会直接导致劳动合同无效。那么是否意味着可以任意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?

答案当然是否定的,虽然不必然导致劳动合同无效,但仍然是违反了法律规定,将承担与该规定相对应的法律责任。

济南劳务派遣,济南劳务外包,济南人力资源外包


上一篇:劳务派遣的合同到期了还需要辞职吗 下一篇:劳务外包公司是怎样快速招聘的